收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部分全文

导读:11月15日,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这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通过视频方式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会上,在15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各国贸易部长签署了rcep协定。商务部钟山部长代表中国政府签署协定。这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11月16日,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发布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文本的中英文版。

第11章知识产权部分包含14节共计83条,以及《附件一 特定缔约方过渡期》、《附件二 技术援助请求清单》。

第11章知识产权部分目录如下:

第一节 总则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著作权和相关权利

第三节 商标

第四节 地理标志

第五节 专利

第六节 工业设计

第七节 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

第八节 不正当竞争

第九节 国名

第十节 知识产权权利的实施

第十一节 合作与磋商

第十二节 透明度

第十三节 过渡期和技术援助

第十四节 程序事项

附:知识产权部分全文

(来源:iprdaily微信公众号、上海知识产权)

上观号作者:上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