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系统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揭牌成立!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深入推动航空争议源头治理,营造民航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今天(10月28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航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举行航空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研讨会暨“航空争议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并为首批特邀顾问、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该中心也是民航与法院合作成立的全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

▲“航空争议调解中心”揭牌成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副司长郭仁刚,中航协常务副理事长潘亿新,长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西绍波,上海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振荣,长宁区司法局局长张谢定以及来自民航局、上海高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航协、上海长宁法院、长宁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高校和科研机构及民航各企业代表等160余人出席会议。中航协秘书长刘树国主持会议。

长宁区是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所在区,也是众多国内外知名航空公司及其延伸产业公司的聚集区。2015年,上海高院指定上海长宁法院集中管辖全市涉飞行员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案件数量呈现井喷状态。2016年起,法院通过“安为本、和为要、导为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导向作用,有力推动了飞行员有序流动机制的完善,并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紧密合作,不断完善诉前调解机制,逐渐形成了统一的审理思路和模式,使得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大幅回落。

此外,上海长宁法院还受理了买卖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以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多种类型的涉航空争议案件。

为首批特邀顾问、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现场,上海长宁法院党组成员宓秀范介绍了双方制定的《关于设立“航空争议调解中心”的实施意见》。调解中心采用“一中心两室”的工作模式,分别在上海长宁法院和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设立“航空争议调解室”两个工作室开展相关工作,由上海长宁法院和中航协共同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管理。

为确保调解中心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双方在前期探索沟通的基础上建立了指导推进机制、立体衔接机制、诉调对接机制、在线解决机制、固定无争议事实机制、绿色通道机制、档案管理机制、培训考核机制、会商研讨机制和普法宣传机制等十项工作机制。

调解中心调处的案件主要包括:属于上海长宁法院管辖的,航空公司与飞行员之间就履行《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发生的纠纷、航空公司与飞行员之间发生的其他劳动争议,以及其他适宜调处的涉航空纠纷。

人员配备方面,调解中心选聘专家学者担任顾问,选聘长期从事民航法律工作的资深人士及在航空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建立航空争议解决专业领域的特邀调解员名册。上海长宁法院负责指派法官进行调解指导、案件确认,或直接开展司法调解、释法疏导等工作,并定期赴调解室,开展巡回调解、巡回立案、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等工作。

调解中心的成立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规范涉航空业劳动争议调处的司法能动作用,建立健全综合司法引导、诉调对接、裁审联动、行业协同功能在内的涉航空业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实现航空领域劳动争议的高效、便利、稳妥化解,为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级提升、加速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揭牌仪式后,与会嘉宾围绕航空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相关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上海长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飞就该院近年来涉飞行员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并提出相关建议。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文字:王雨堃

摄影:金文斌

责任编辑 |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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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浦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