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收银员在结算商品时,会用扫描枪读取商品的条形码,随后,商品的信息就会显示在电脑屏幕上。商品条形码叫做“商品条码”,它如同商品的“身份证”和“通行证”,能够保证每一家企业的每一类商品项目的编码在全球范围唯一且通用。尽管商品条码给商品零售带来了极大地便利,但有的企业却动起了“歪心思”,为贪图便利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该行为直接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今年6月,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某超市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店在售的某品牌天然皂粉产品外包装右侧注有“非单卖品”字样,且未见商品条码。经调查发现,为将这批商品销售出去,该公司伪造了可粘贴的条形码,并将其粘贴在商品外包装右侧,完全覆盖住“非单卖品”四个字。
是不是只要有了条形码就可以在超市中正常销售呢?当然不是!究其原因,就需要大家了解一下商品条码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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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的定义与用途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主要用于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其中,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零售扫描结算为主要目的,而为商品单元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非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非零售结算为目的,而为商品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在流通环节中,可以对该商品单元进行定价、订购或开据发票;物流单元代码与条码是指对物流中临时性商品包装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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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或伪造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规定“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本文上述案例存在商品包装上使用伪造商品条码的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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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识别商品条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众所周知,市面上有一些手机软件可以读取条形码,显示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市场价格等。其实商品条码并不具备防伪功能,其作用更多的是方便售卖和运输。虽然不能直接鉴定商品真伪,但我们还是可以通过一些途径来判定商品条码的真伪。
一般情况下,超市中的零售商品条码具有以下特点:
1.印有条码并流入零售终端的商品;
2.由13位数字或8位数字组成;
3. 690-699开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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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途径如下:
1.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www.ancc.org.cn),将商品的13位或8位商品条码输入即可进行查询,也可根据厂商名称、厂商地址查询该厂商旗下产品的商品条码。(仅可查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商品条码信息)
2.通过微信小程序“条码追溯”进行查询,通过小程序可以查询到使用该商品条码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条码状态等内容,通过这些内容可以判断该商品条码是否存在异常。
消费者如在购买商品中发现产品的商品条码存在异常、冒用等情况,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资料: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顾佳丽
上观号作者:上海崇明